?近日,松滋市民政局对照《松滋市2017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松滋市2017年度市直单位法治建设考核评分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成立自查小组。该局抽调法制科、行政执法大队及相关科室人员成立了自查小组,具体负责自查工作。
二是查漏补缺。对照评分标准、减分办法,逐条开展自查,按照已经完成、正在完成、完成有困难进行分类,针对完成有困难指标,进行原因剖析,研究对策。
三是通报落实。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并在局党组会上通报自查情况,重点通报完成有困难指标,责成相关单位(科室)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任务完成。(松滋市民政局 杨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