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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退(离)休领导干部和在职公务员 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进行“回头看”和再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6 来源: 编辑:

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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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组办〔2017〕10号

 

 


关于开展退(离)休领导干部和在职公务员

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进行“回头看”和再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民政局,荆州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民政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及社会团体:

为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和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规定》的通知(鄂组通[2014]73号)文件相关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整改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有关事项的函》(鄂组监[2016]524号)中“加强全省在职领导干部社团兼职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巩固各地退(离)休领导干部和在职公务员在社会团体兼职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决定对全市退(离)休领导干部和在职公务员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进行“回头看”和再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排查

各地、各单位要对退(离)休领导干部和在职公务员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进行“回头看”和再清理,重点排查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是否存在未经审批自行在社会团体兼职的现象,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违规取酬的现象。

二、切实抓好整改

各地、各单位要对所检查出的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按要求确实整改到位。一是对不符合在社会团体兼职规定的退(离)休领导干部或在职公务员,必须辞(免)去所兼任的社会团体职务,并按照有关程序规定,限期履行相关变更手续。二是未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的,要限期按干部管理权限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后才能兼职。未在规定时间履行兼职审批手续的,登记管理机关要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责令其停止在该社团兼任的职务。三是对在职时已经审批,但退休后尚未重新履行退(离)休领导干部兼职审批手续的,要督促其限期履行审批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履行审批程序的,登记管理机关要要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责令其停止在该社团兼职的职务。四是对2014年9月鄂组通[2014]73号文件出台后,仍在社会团体违规取酬的干部,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的,要将相关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严格执行政策

)严格执行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政策规定:1名退(离)休领导干部只能在1个社会团体兼任职务;兼职不超过两届(第一届任期届满拟连任的,必须重新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兼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周岁。

(二)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兼职报批手续。退(离)休领导干部和在职公务员满足兼职条件且确需兼职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呈报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未经批准,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

(三)严明社会团体兼职的有关纪律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中办发〔2016〕46号)文件要求,党政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发起成立社会组织。在职公务员不得兼任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已兼职的要在2017年4月前辞去公职或辞去社会组织职务。退(离)休领导干部和在职公务员未经批准在社会团体兼任名誉职务、领导职务、常务理事、理事,以及存在违反有关规定在社会团体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严明行业协会商会兼职的有关纪律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室厅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办发〔2015〕39号),湖北省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北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鄂办发[2016]42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荆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现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和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任职务,已在行业协会商会中任职、兼职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辞去公职或辞去社会组织职务,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加强组织领导

这次“回头望”和再清理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要及时将通知精神向党委(党组)汇报,并对照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排查,确保“回头望”和再清理工作不走过场。各地组织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回头看”和再清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地民政部门要主动向同级组织部门汇报,协调解决“回头看”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回头看”和清理工作顺利开展;要把“回头看” 和再清理工作纳入本年度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检查,将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情况作为必须检查的项目,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要在社团换届或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时,将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取酬作为审计的重点,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回头看”和再清理工作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必须在2017430日前完成。各地、各单位要对此次“回头看”和再清理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相关统计表(见附件1、2、3),经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4月30日前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和市民政局审批科。

附件:1、市委管理的干部退(离)休后在社会团体兼职有关情况统计表;

2市委管理的在职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有关情况统计表(在职或退出现职但未退离休人员);

3荆州市领导干部兼职清理规范情况统计表统计表(由各县市区组织部、民政局填报)。

 

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          365足球外围网站

                        2017 年 2 月 25日


1

市委管理的干部退(离)休后在社会团体兼职有关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姓名

原任职务

出生年月

职级

退(离)休时间

清       理     前

清理后

兼职

数量

兼职时间

兼 职 职 务

(如兼法定代表人需注明)

是否

报批

目前兼职届数

是否继续兼职
























































审核领导:                                                                    填表人及联系方式:

注:本表由市本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填报,一协会一表格。

1.“职级”一栏,分别填写为“厅局级”“县处级”和“其他”

2.“目前兼职届数”一栏,如属第一次兼任有关职务的,填写为“1”,换届后兼任第二个任期的填写为“2”,依次类推。

2

市委管理的在职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有关情况统计表

(在职或退出现职但未退离休人员)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姓名

原任职务

出生年月

职级

任现职/

职级时间

清       理     前

清理后

兼职

数量

兼职时间

兼 职 职 务

(如兼法定代表人需注明)

是否报批

目前兼职届数

是否继续兼职
























































审核领导:                                                                    填表人及联系方式:

注:本表由市本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填报,一协会一表格。

1.“职级”一栏,分别填写为“厅局级”“县处级”和“其他”

2.“目前兼职届数”一栏,如属第一次兼任有关职务的,填写为“1”,换届后兼任第二个任期的填写为“2”,依次类推。


附件3

荆州市领导干部兼职清理规范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单位:人/元

类 型

退出兼职

(人)

继续兼职

(人)

违规取酬

人数

总金额

退休厅局级





退休县处级





退休乡科级及以下





在职厅局级





在职县处级





在职乡科级及以下





审核领导:                        填表人及联系方式:

注:此表由各县市区组织部、民政局填报。

 

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7年2月25日印发